摘要
“闹钟挂墙上,警钟需要挂心上”。已故北京市副市长李润五同志如是说。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作为党组织,作为领导,都有为党员干部、为下属、为同事敲“警钟”的责任,使其有错即纠,防微杜渐。而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本人,则需时刻将“警钟”挂心上,用《党章》、《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用上级党政的三令五申约束自己,用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唤鞭策自己,用违法乱纪者的“前车之鉴”警醒自己,从而正其身,端其表。
出处
《秘书工作》
1996年第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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