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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文字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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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市现行的各种普通统一发票上边框左外侧,均以竖行印有“本发票不准携带外地使用”的警告提示性字样。从发票主管机关的角度,这句话中“使用”一词的原意应该是本发票只能在本地开具,而不准携带空白发票到外地填开;但从发票使用者和发票持有者的角度,这句话容易发生歧义,被误解为在武汉填开的该发票在外地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通发票的正常使用和企业的销售经营。
作者 郑健
机构地区 青山国税分局
出处 《税收征纳》 1996年第3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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