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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当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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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房客,前年租住了房东王某的两间房屋。上个月,城建部门决定让王某拆除这两间房屋,王某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却通知让我作为第三人也参加诉讼。我认为,告与不告,这是房东王某的事,与我无关。请问,法院这样做对吗?银川市:刘志义刘志义同志: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
出处 《法制与经济》 1996年第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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