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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取得收入计算征税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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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现就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征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国企业与我国企业签订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的,其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如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劳务费金额,或者作价不合理的。
出处 《税收征纳》 1996年第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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