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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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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为了加强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国发[1995]15号)决定,将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两条线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对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政策性粮油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精神。
出处 《税收征纳》 1996年第7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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