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近几年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币种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按约定的办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协议。审理好这类案件。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6年第3期95-96,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