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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何种情况下不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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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是搞供销的,经常携巨款外出,很为自身安全担忧,故办理了人身保险,我想了解一下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鲁长安 鲁长安同志: 一般的人身保险在以下情况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担保人或受益人故意谋害被保险人,致其死亡或残废。从保险业的经营原则看,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意外的、偶然性的风险,那些非偶然性的。
出处 《山东农机化》 1996年第10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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