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金融内部审计的金融稽核,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1985年以来,以中央银行稽核为核心,各类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为主体,以社会审计组织的稽核为补充的我国社会主义金融稽核组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和发展,并以大量的事实显示出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它为实施国家货币政策,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促进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纵观现实的金融稽核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不适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
出处
《征信》
1996年第5期52-53,80,共3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