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遇到一件很犯难的事,我的一位朋友要我帮他打官司。 朋友告诉我,去年他们厂里发生了两件事。一件是他们的厂长嫌自己的官位太低,为了谋求高位,他通过朋友把局里和部里的几个实权人物请到了某三星级饭店,花了4000元人民币请他们吃了一顿饭。此外,据说他还给到场的和未到场的两三个关键人物另外送了红包,数额都是以万计。送红包的事到底有没有也未作查考,即使有这笔费用也只能另行筹措,万万不能报销,但请客的事是千真万确的,并且4000元的开支以交际费的名义已在厂里报销。不知那次请客的事起了多大作用,或者有没有起作用,反正半年以后厂长的工作调动了,到局里当了副局长兼党组成员。
出处
《唯实》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51-51,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