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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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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出处 《上海保险》 1996年第4期45-48,共4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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