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作为国际上处理共同海损问题的文本依据,历经了1890年、1924年、1950年、1974年、1990年等几次修改过程,每次修改都不废止旧规则,从而形成了五个文本共存的局面;但在实际业务中,各国几乎都采用《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1990年修改)》(以下简称《1974年规则》).1994年10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海事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十五届大会,会议主要议题就是讨论和修改《1974年规则》,经过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及一些国际组织的充分磋商,最后一致通过了《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以下简称《1994年规则》).该规则于1994年12月31日后生效.《1994年规则》将在统一国际间共同海损理算做法,减少不必要的争议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本文拟就《1994年规则》与《1974年规则》作一些比较.
出处
《上海保险》
1996年第2期32-33,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