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股问题一直备受各阶层的关注。所谓国有股问题,其核心就是作为普通股的国有股不能象作为普通股的个人股一样上市流通,从而违背了股份经济中“同股必须同权”这一通行的法则。笔者认为,“同股同权”恰恰是国有股问题的诱因而不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如果国有股与个人股不是同属普通股而是分属优先股与普通股,那么也就不会有同股不同权问题的存在。在逻辑上,“同股同权”也意味着“异股不必同权”这一命题的成立。人们正是忽视了这一基本命题,才囿于“国有股必须上市流通”而不可自拔。 一。
出处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6年第2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