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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破产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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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近日召开的"全国试点城市兼并破产工作研讨会"获悉,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该通知经国务院同意,就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企业若干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通知要求,对有挽救希望的濒临破产企业,应充分尊重主要债权人意见,尽可能采取兼并、合并、代管、分立等方式予以挽救。其中实行分立的。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6年第9期47-48,共2页 Reform & Ope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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