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从建国至今已历经40多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政策等措施,建立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保障事业,并建立了一整套社会保障体系,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待抚恤以及退伍军人安置等内容,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社会保障法规、条例、措施和社会保障政策等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6年第12期27-28,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