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以来,已经发现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省略引号)。最近一个时期,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人数和"对开"的金额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现象作较为深入的分析。所谓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两个纳税人之间并没有实际发生某种货物的购销业务,但相互为对方开具该种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以"增加企业产量"为借口为这种行为提供解释,但研究表明,这些纳税人极有可能正在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6年第2期28-29,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