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现场勘查中现场照相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影像载体的感光片,选择应该能够准确反映客体。真实形象的揭露现场原始情况。对细目照相从色、形、神方面符合同一认定的鉴定要求,使特征点清楚明了的被记录下来。为此笔者认为:现场痕迹细目照相用黑白胶片(包括全色片、盲色片、缩微片、紫外片、红外线片等)拍照记录;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和部分现场细目照相应用彩色片的拍照记录较为科学,这是因为:
出处
《刑事技术》
1996年第3期47-47,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