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审美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和人的听觉直接联系.音乐艺术的具体音响作为一种适宜刺激,作用于人的听分析器,诉诸听觉,进而作用于人的身心,产生审美快感.人类的听觉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是无条件反射的,也是有限的.人类在漫长的音乐实践过程中,从人耳能感受到的广阔的音高区域,逐渐淘汰、选择出频率较单纯、清晰度较高、音高感明确、听觉较悦耳的一部分音,在音乐中使用.如音域较宽的钢琴,就选用了基音频率自27.5至4186Hz之间音乐乐音的常用频率.这种历史性的、人为的选择,反映了人的听觉生理方面对声音刺激进行分析、选择时的本能要求,也反映了人在心理、情绪上对和谐音高的自然需要.
出处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52-55,共4页
Journal of Xi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