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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品使用说明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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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节《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国家标准的解说一、关于标题“术语”此标准是根据我国编写标准规定设立的。编写标准中要求对一标准中需要下定义的术语应给出术语和定义。凡是不解释就不易懂或容易误解的术语应给出定义,当不好下定义时,可以给出解释性说明来代替下定义,以便明确术语的概念。
出处 《标准生活》 1996年第7期9-22,共14页 Standard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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