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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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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即发《韶分商品修理更换遇货资任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帘及计划单列帘经可委(屋委、计经委)、技术监行(标准计量、标准)局、对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务院有关部门:现将《部分商品修理、更馒、退货甘任规定》印发.请各地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
出处 《标准生活》 1996年第6期2-4,共3页 Standard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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