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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查处非法香肠作坊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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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售香肠、豆腐、馒头等食品,都要办理生产许可证、身体健康证、卫生合格证,否则是不允许生产和经营的。然而,在有些地区非法食品作坊随处可见,监管执法部门也不去查处。报载:某市蔡家田一带有些“地下”作坊用臭肉在草棚内制作香肠,坑害消费者。群众举报到有关部门要求查处。奇怪的是。
作者 流通 游之
出处 《中国市场》 1996年第6期59-59,共1页 China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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