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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中国民兵》订刊用刊先进单位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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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参评单位: 1.范围:县级人武部(包括县级市、区人武部和其他独立的县级人武部,如铁路、工矿、农场、林场等县级人武部)、预备役师(团)、军分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2.程序:县级人武部(预备役团)由军分区(预备役师)初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由本社评定。 3.各级申报的材料,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汇总后寄本社最后核定。
机构地区 中国民兵杂志社
出处 《中国民兵》 1996年第8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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