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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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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国发[1996]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199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1996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整顿财经秩序,逐步实现财经秩序的规范和正常运转,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认真开展大检查,不仅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财经纪律,平衡财政预算,抑制物价上涨。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22期16-1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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