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赣府发[1996]8号)下发后,全省各级基本单位普查的准备工作正在逐步进行,大部分地(市)组建了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部分县(市、区)也组建了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但各地发展不平衡,还有少数地(市)和大多数县(市、区)未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经费尚未落实。基本单位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全社会各种类型的单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抓紧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组建地(市)、县(市、区)两级普查领导机构。根据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进度要求,1996年12月以前要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及填表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赣府发[1996]8号精神,各地(市)、县(市、区)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18期21-2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