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作了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对于其中的简易程序,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看法不尽相同,一部分人认为,简易程序的规定,使不少案件的处罚变得更加简单和易于实施了;更多的人则认为,简易程度只是行政处罚过程的省略,工作环节的减少,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笔者同意后一种看法,其理由有三: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6年第10期50-50,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