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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首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投诉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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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桓台县唐山镇西莫王村27岁的青年农民王冰从县消费者协会那里接过了30000元人民币时,激动地热泪盈眶说:"还是法律靠得住"。事情发生在1995年6月3日,这天上午,王冰在家搬运啤酒时,被突然爆炸的一捆"北冰洋"牌啤酒炸伤手部、面部,当即就住进了医院。三天后,其家人向桓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厂家赔偿精神和经济损失。县消协负责人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医院看望了受害人,并详细地了解了事发时的情景。只见王冰面部受伤,眼球被玻璃片划破,视力严重受到影响。
作者 王树永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6年第5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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