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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接受代表意见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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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面对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重经轻民"的严肃批评,态度端正,措施得力,整改迅速,1995年全面加强了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00件。为维护辖区城乡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首先。
作者 刘体安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6年第4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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