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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重申 不能使用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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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工商局日前在一件有关法律、法规问题请示的批复中重申,不能使用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据了解,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不久前指控广州市一家企业未经其授权许可,擅自以“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1996年第8期2-2,共1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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