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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兰贵人”违规遭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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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刚刚进入广州市场的一种化妆品——南京“兰贵人”牛奶面容嫩白露,因其广告多处违反广告法规,日前被广州市工商局限令暂停刊播。依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兰贵人”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1996年第11期25-25,共1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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