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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药生产将实行核准制度日前,化工部规定农药生产将实行核准制度。具体内容是:一、农药生产核准的范围:新增原药生产(包括老的生产点上原药);新开办农药生产厂点(包括分装、制剂加工)及联营办厂;外商来华投资项目。二、申报农药核准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农药发展规划的方向和布局;2.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技术、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条件;3.具备完善的检测。
出处 《新农村》 1996年第8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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