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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部分农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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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一、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列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的农资产品有:1.饲料;2.农膜;3.
作者 任重
出处 《新农村》 1996年第6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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