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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情况不宜过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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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适度、和谐的性生活对增进夫妻之间的情感和维持美满幸福的家庭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由于一些人缺乏必要的性生活卫生知识,粗鲁行事,结果给双方(特别是妻子)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一般来讲,六种情况夫妻不宜过性生活。 △清晨不宜过性生活 一般来讲,性生活应在晚间12点以前进行。这样性生活后既可宁静睡眠休息。
作者 李红珠
出处 《健康生活》 1996年第6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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