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民主渠道,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工业党委关于在企业党组织进行党员代表常任制试点的要求,中储上海公司自去年四月份第五次党代会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度,在这一年时间里,经过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党员代表已不仅仅是“举举手、拍拍手”的表决机器,而真正成为有名有实、有所作为的党员代表、党委助手。我们体会到。
出处
《中国储运》
1996年第2期31-32,共2页
China Storage &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