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采取措施,加快国有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步伐。具体要求是: “在总结各地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关于积极推进国有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工作步伐、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交流,推动实践。” 这是一个符合实际的意见,搞好国有小企业各地有各自不同的具体做法,不必强求一律。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放开、放活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把这项改革切实推动起来。早改早主动,拖着不改越拖越被动。办法只能来自实践,来自群众的创造。拖着不改就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7期10-1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