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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发布一九九六年煤炭工业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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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 各产煤省(区、市)、地、市、县、乡的行政主要领导以及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行使政府对煤矿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各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的局、矿长及其它各类所有制煤矿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煤炭系统各级领导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革的关系。
作者 李伟敏
出处 《中国煤炭工业》 1996年第5期28-29,共2页 China co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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