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艺术是通过有组织的音符的音响效果来表现它的抒情性和想象性.音乐作为审美对象,自身的必要条件是特定的感性形式和特殊的情感意蕴.这是艺术本质的个别标志,即艺术自身的审美特征.从理论抽象的角度看,情或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或社会需要的主观心理反应,它是由客观事物引发、由主观体验所表现的主观态度反映了人的需要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反映客观事物本身,因此情感是人与客观现实关系的一种表现方式.音乐艺术本身存在于客观现实中,它自身不能表现情感而只有情感的特征,而只有通过人来表现这种情感的特征.人在认识改造和掌握客观存在中的音乐以后,通过对客观现实的体验和感受来表现一种情感.从情感的表现上来看,音乐艺术是属于声音表现,而声音表现是最富于人的情感表现的方式之一。
出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4期93-94,88,共3页
Journal of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