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公安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的请示》,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对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公民台法权益,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17期19-21,共3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