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西安市地税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财税系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具体办法。《办法》规定,凡西安市辖区内财税系统和各类人员,其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统一由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各基层征收机关组织征收,财税系统各单位确定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并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定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按规定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明细表。《办法》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16期39-39,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