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7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鹏1995年12月3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设置的航标。本条例所称航标,是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包括视觉航标、无线电导航设施和音响航标。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1期9-10,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