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人才市场行为,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等活动的管理。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第四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培育、指导人才市场,对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9期22-23,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