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流域现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7个。长江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是以流域内单个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为基础,逐步发展成流域各开发区相互关联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络。由于长江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络的形成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1、开发区自身发展阶段,即作为点的开发区的形成和开发区自身成长阶段;2、开发区核心圈形成阶段,即以国家级和一些省级开发区为核心,以协作或联合为基础,形成由核心开发区、非核心开发区和开发区外企业群组成的协作或联合圈阶段;3、开发区网络初步形成阶段,即流域内各核心圈相互连通,初步形成流域开发区网络阶段;4、开发区网络定型阶段,且具相对稳定性阶段。因此,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上四个阶段内指导流域开发区发展,实现流域开发区的发展目标(个体发展和网络形成)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之总和。具体而言: 一、开发区自身发展阶段政策 这一阶段的政策包括两部分:一是起步阶段政策,即有关开发区形成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由国家制定,国家科委执行,主要用来评审各高新技术企业的集中地或潜在集中地是否具备形成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条件和潜力,并以此为依据,决定新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能否兴建,兴建的等级。由于长江流域和流域外高新技术开发区已大量形成。
出处
《长江论坛》
1996年第5期22-24,共3页
Yangtz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