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了一系列的论述,他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的主要贡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并论证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的基本方针的思想,从而确立了民主与法制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邓小平一贯倡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从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国的国情以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给予了高度重视。
出处
《长江论坛》
1996年第4期36-39,共4页
Yangtz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