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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党委会做好财政预算初步审查工作的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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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法》颁布实施后,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前对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工作,提高预算审查质量,增强人大财政预算监督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就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初审工作还比较薄弱,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重点不突出,审查什么不审查什么,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调查不深入,往往点到为止;程序不规范,缺少明确的步骤和安排。笔者认为,改善和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初审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初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初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作者 张铮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6年第17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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