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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直格不含糊 免其职摘“乌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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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4日,地处粤东山区的兴宁市传出一条新闻:该市人民法院的2名庭长、2名副庭长,因工作平庸、能力较低、违反纪律等原因,被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其职务。是日举行的兴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作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提请,特别是就提请免去2名镇人民法庭庭长、2名副庭长时,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主要情况是:有的任职多年甘居平庸,工作没有什么起色;有的工作能力较低。
作者 邹新茂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6年第17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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