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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任前先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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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6日上午,山东省昌邑市市长和市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0名干部一大早就赶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当他们对号入座后,有的随即抽出公文包中的复习资料翻阅,有的在喃喃背诵答案,有的在低声讨论问题,个个都在做着考试准备,静心等待市人大常委会对他们进行任命之前的法律知识考试。新"官"任前先考法,这是昌邑市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制定的《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决定的。昌邑市人大推出这一举措。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6年第1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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