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行政处罚法的几个主要问题(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三、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及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警告等申诫罚;二是罚款、没收非法财产等财产罚;三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为罚,也有称能力罚的;四是涉及人身权利的人身自由罚,如行政拘留。这些行政处罚的性质不同,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作者 张世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6年第10期10-12,9,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