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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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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地写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方针。4月13日——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了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来自外省和北京的法学专家、学者以及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的同志共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研讨了依法治国的概念及其意义;依法治国的特征、原则、目标与模式;依法治国与法制观念的更新;依法治国与法律制度的改革等问题。现将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依法治国的伟大意义与会者认为,我们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明确肯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作者 李林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6年第10期20-2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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