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和1996年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的机构改革要迈出新的步伐。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经多方研究提出地县机构合并的方案、作法,并确定了试点。按省分行的布署,1996年2月11日人民银行丽江地区分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地区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支行合并为一个机构。合并后的地区人行在内部机构设置上,本着精简、高效、规范化又不脱离实际的原则,在原有科室的基础上,增设了营业部和后勤服务中心。营业部具体对外办理会计、结算、国库、联行清算、票据交换、出纳等业务。经过一个多月的试点情况看,改革已初见成效,仅就国库会计工作而言,具有如下特点。
出处
《时代金融》
1996年第12期30-31,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