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审中深挖犯罪就是在预审这个专门阶段和专门业务的活动中。要及时查明同案犯,深挖余罪,追清犯罪线索,查破积案,扩大战果。这是预审工作中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对贯彻“除恶务尽”的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预审实践表明:当前集团、团伙犯罪增多;流窜犯、惯犯、累犯增多,这些案件的特点就是犯罪成员多,连续、多次作案,这就为预审工作中深挖犯罪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因此,预审工作中,许多案件都是由甲挖出乙;由乙又审出丙;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6年第4期85-88,共4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