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莲花县按照新税制的要求,不失时机落实改革措施,发展地方财源,强化税收征管,使实施新税制两年来的地方财政收入以年递增30%以上的幅度增长。1995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40%,财政总收入比1992年翻了1.5番,比1993年翻了一番,彻底消灭了历年财政滚存赤字,收支状况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一、适应新税制,把握财源增长点。新税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划清了地方财政收入税种,将农、林、牧、水产品的产品税转征农业特产税并100%留给地方。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8期30-31,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