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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宜丰等县(市、区)为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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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省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199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几年来,各地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加强对社会文化工作的领导,完善和建设了一批文化网络和文化设施,开展了经常性的社会文化活动,活跃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涌现了一批社会文化工作突出。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7期21-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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